规章制度

教育技术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6-09-12 编辑: 点击:[]

1.教育技术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的,必须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否则按缺勤论处。

2.为保证设备安全,教育技术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任课教师到达后才能打开实验室门。

3.教育技术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做好实验室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技术主管报告。

4.教育技术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胜任岗位工作。

5.教育技术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在下班前认真检查并关闭所有实验室的电源,锁好所有门窗后方能下班。

6.教育技术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共同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实行卫生轮流值勤制度。

7.对于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教学事故的,按照《新乡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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